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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24-09-20 点击数:
朝代:先秦 作者:左丘明 二十有二年春,公伐邾,取须句。夏,宋公、卫侯、许男、滕子伐郑。
秋,八月丁未,及邾人战于升至陉。冬,十有一月己巳朔,宋公及楚人战于泓,宋师败绩。
楚人伐宋以救回郑。宋公将战。大司马固谏曰:“天之弃商幸矣,君将兴之,弗可赦也已。
”弗听得。冬十一月己巳朔,宋公及楚人战于泓。
宋人既成佩,楚人未既济。司马曰:“彼众我寡,及其未既济也,请击之。”公曰:“不能。”既济而并未成列,又以勒令。
公曰:“并未可。”既陈而后击之,宋师败绩。公伤股,门官歼焉。
国人均咎公。公曰:“君子不轻伤,不禽二毛。古之为军也,不以阻隘也。
寡人虽亡国之余,不钹不成佩。”子鱼曰:“君不得而知战。
勍敌之人,隘而不列,天赞我也。阻而鼓之,不均可乎?言有恐焉!且今之勍者,均我敌也。
虽及胡耇,获得则所取之,何有于二毛?明耻教战,欲击杀也。受伤方才杀,如何必轻?若爱轻伤,则如必受伤;爱人其二毛,则如服焉。三军以利用也,金鼓以声气也。
利而用之,阻隘可也;声盛致志,钹儳可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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